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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

时间:2012-3-24 15:04:25  作者:  来源:经济学家周报官网  查看:233  评论:0
内容摘要:【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卫兴华】    劳动价值论问题既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问题,又是国内外经济学家不断讨论和争论的一个问题。特别是我们国家现在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究竟劳动价值论还适用不适用也...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卫兴华】

    劳动价值论问题既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问题,又是国内外经济学家不断讨论和争论的一个问题。特别是我们国家现在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究竟劳动价值论还适用不适用也产生了问题,曾经进行了热烈的争论,我也写过一系列论文予以说明。
  关于劳动价值论的问题,不应该区分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论,两者应该是统一的,不能分开,因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统一的,简单商品生产也好,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也好,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也好,价值论的基本原理和商品经济的规律应该是统一的,不应该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是一回事,到社会主义条件下又是另一回事,不能这样区分。我是主张,既要坚持继承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因为它比起西方经济学所讲的供求价值论、要素价值论、效用价值论、边际效用价值论更科学。供求价值论、效用价值论连成本都没有了,与事实本身不相符。马克思讲价值论起码C+V是有成本的,是符合现实的,所以我认为应该继承、坚持马克思主义价值论。否定劳动价值论,不仅仅是一个学术问题,甚至会带来重大的政治问题。如果说资本创造价值,土地创造价值,那就意味着,过去的地主获得租金,是土地创造的,不是农民创造的;资本家所得的利润是资本创造的,都没有剥削了。如果没有剥削,为什么要用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还要成立共产党干什么?既然没有剥削,为何还讲要消灭剥削?这样一来就等于把自己否定掉了,因此否定劳动价值论政治上会引起否定社会主义和共产党本身。当然,我们不能仅仅从政治上考虑问题,还要看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不是科学,政治上的要求应该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如果劳动价值论像某些人所说的是虚假的东西、错误的东西,那仅从政治上考虑是不行的。所以,劳动价值论应该是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的,那么还得回来研究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性,劳动价值论是阶级性与科学性的统一。这个问题学界已论述得很多,我已做过阐述,这里不展开论证。这是一方面的问题。
  第二方面的问题,劳动价值论要不要发展,这也是目前存在不同看法的一个比较大的问题。有些学者坚持马克思讲的只有物质生产的劳动才能创造价值的观点。马克思确实认为只有物质生产劳动才能创造价值,当然,马克思是认为只有商品经济的物质生产劳动才能创造价值,认为商业劳动不创造价值,借贷行为也不创造价值,商业职工的工资也是从产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里边转移过来的一部分,商业利润是产业资本创造的剩余价值的转让部分。其他非物质生产就更不用说了,都不创造价值。马克思的原意确实是这样的。但是目前从世界范围经济发展形势来看,非物质生产劳动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西方所谓的第三产业里包含一部分物质生产劳动,比如运输、管理等,但很多是非物质生产劳动,它们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有的已占60%-70%。社会越发展,越进步,物质生产劳动占的比重越小。我们国家的第三产业比例也在不断地增加,西方有的占到70%或更高,我们还没有达到这个地步,将来也得朝这个方向发展。增加就业,发展第三产业是一个很重要的领域。那么,还能坚持只有物质生产劳动才能创造价值?难道占比例越来越大的非物质生产部门的收入,包括职工的收入、业主的收入,统统都是由物质生产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转移过来的?这是个很难说明的问题。坚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没有能够提供任何的论证和论据。马克思讲,商业利润和商业职工的工资都来源于产业劳动的剩余价值,它可以用数字来演算和说明。不管这个演算现在能不能得到认同,但它有个数字来演算来阐述自己的观点,因为商业资本是为产业资本服务的,借贷资本也是为产业资本服务的,它们有内在关系,所以它还可以说是剩余价值的转让。那么现在的许多服务行业,是为生活服务,不是为生产服务,不是为产业资本服务的,大量的服务行业为生活服务。马克思在世的时候,服务行业主要是为有钱的资产阶级服务的,很少为穷人服务。而目前的服务行业范围越来越扩大,它不仅为富人服务,也为劳动人民服务,为普通人员服务。那么,这个时候这样的服务劳动的收入从哪里来,如果还说是从产业资本创造的剩余价值得来,那么就需要用数字来演算一下,才能知道怎么来的。像马克思那样来演算,没有人来演算过,也没法证明。因为许多为生活服务的行业同产业部门没有内在联系,不存在由产业部门转让剩余价值的问题。在发展劳动价值论问题上,目前大多数的经济学家主张要拓宽劳动价值论的范围,主张某些非物质生产劳动也可创造价值。但是,拓宽到什么程度,存在很大的分歧。有的人认为所有第三产业都创造价值,如李江帆教授认为,第三产业都创造价值,包括金融保险、教育卫生、体育、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宋则行教授和蒋学模教授也持类似的观点。刘诗白教授认为:“经济生产中的生产物,不论是物质产品,还是精神产品;不论是实物形态的产品或非实物形态的产品,……,只要它是使用价值,具有满足人的需要的属性”,投入的社会劳动,就会“形成价值”。陈征教授认为,精神劳动生产精神产品,包括有形和无形产品,如音乐,教育等劳动也创造价值。程恩富教授认为,除生产物质商品的劳动创造价值外,从事商品场所变更的劳动、生产精神商品的劳动、从事劳动力商品服务的劳动,都创造价值。如邮电、教育、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广播影视、讲课、表演、医疗、体育、美发、沐浴等劳动,都创造价值。当然也有少数学者坚持只有物质生产劳动创造价值。还有人批评主张拓宽的观点,认为拓宽就否掉了劳动价值论,就是否掉了马克思主义。如奚兆永教授和胡钧教授就持这一观点。例如,胡钧教授在题为《劳动价值论是物质生产劳动领域经济规律的理论反映》一文中,反对我在《经济纵横》和《当代经济研究》发表的论文中的这一观点:“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既要继承与坚持,又要发展与创新,自然也主张拓宽劳动价值论”,“用本本主义的态度研究和捍卫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表面上看起来是坚定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实际上是有害于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不能对任何伟大人物包括马克思搞‘凡是’,句句是真理”。我的这些话是针对奚兆永教授反对我主张拓宽劳动价值论,认为拓宽就是否定劳动价值论,否定马克思主义。胡钧教授站在我的上述观点的对立面上,他是支持我所否定的那类观点的。他说:“试图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扩展到非物质生产领域的认识是不科学的,实际上这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本身缺乏正确理解”。他反对拓宽劳动价值论的理论依据,是大量转述马克思的物质生产劳动创造价值、非物质生产劳动不创造价值的论述,然后得出结论说:“将形成价值的生产劳动的外延扩展到非物质生产领域,……,这种认识不符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本意,因而是错误的看法”。这样就谈不上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与创新了。因为发展与创新,就不能字字句句符合马克思理论的“本意”!如果认为只有物质生产劳动创造价值,反对拓宽范围,那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对现实的解释力就减弱了,很难解释许多问题。我也主张拓宽,但不主张拓宽得太宽,把行政人员、党政人员、军警的劳动统统都当成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我难以认同。因为创造不创造价值,马克思主义应该肯定一点,即只有属于商品经济关系的生产劳动,才能创造价值。如果不是商品经济关系,比如我们每家自己做饭,也要洗衣服,也要给自己服务,这能创造价值吗?显然不能,连西方也不计入GDP,因为它不是商品关系。如果是到外面餐厅吃饭,服务人员生产食品就创造价值,它是商品关系。因此,不要把价值理论拓宽到非商品经济范围之外去。政府党政公务人员、公检法部门和军警等的服务也不是商品关系,也不能创造价值。如果都创造价值,就用不着财政拨款、吃国家财政饭了。这些部门的劳动收入是由再分配获得的。不能把创造价值和不创造价值作为劳动的重要性和不重要性来看待。不创造价值的劳动如果它是社会很重要的劳动,比如我们党政部门的领导的劳动很重要,但不属于商品生产范围,不应该说它也创造价值。西方统计部门可以统计进去,认为所有的收入都是自己创造的价值,但马克思主义不能这样看。党政军很重要,党政军的劳动有些是关系国家兴衰和命运的,比某些职工创造价值的劳动更重要,但它并不是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不要把创造不创造价值作为衡量劳动重要不重要的分野,那是一个误解。我认为商业劳动可以创造价值,我们应既坚持又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的话并不是句句都是真理,任何的伟大人物,任何的政治家也好,学者也好,包括马恩列,包括毛泽东、邓小平,没有任何人可以句句是真理的。马克思主义要坚持和发展,发展就包括马克思的理论里面有没有存在某些考虑不周的地方。我觉得马克思讲商业劳动不创造价值,这里大家没有注意到有一个问题,就是他那个演算的公式里面,商业的劳动力也有价值,商业资本家购买商业工人的劳动力,也要付出工资,他又要支出从产业资本购买商品支付商品的价值以下的那个价格,但忽略了一个问题,包括马克思和现在的理论界都忽略了。就是按马克思的说明,商业资本家出卖商品的收入,仅仅是产业资本卖给他的商品的价值部分加上让渡的剩余价值,按产业劳动创造的商品价值出卖,商业工人劳动力价值没有算进去。如果把商业工人的劳动力价值也算进去,加上商业资本家购买产业资本的商品的那一部分价值,再加上商业利润,即产业资本让渡的那部分剩余价值,这个总价值与按马克思演算公式出卖的商品的价值就不一致了。没有实现商业工人劳动力的价值,把商业工人的劳动力的价值用产业工人的剩余价值弥补去了。这样的话,实际上最后商业资本家出卖的这个价值,没有包括商业工人劳动力的价值,出卖的价值小于原本的价值总额。这个问题大家都没有注意到。其实马克思讲过:商品从生产出来到最后消费,全过程都创造价值,就应包括商业劳动创造的价值。我认为商业劳动可以创造价值。商业劳动也要保管、搬运。马克思承认这类劳动创造价值。如果产业资本家自己出卖产品,自己开商店,他出卖商品的价值等于原来的生产的价值加上商业劳动力的价值和商业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这个可以用数字来计算。但我觉得如果把范围拓得太宽,是有问题的。一是非商品经济的劳动,即使它很重要,也不创造价值;第二,创造价值的劳动应该是对社会有用或有正面意义的,不能说凡是对某些消费者有使用价值的劳动或服务,都创造价值。如走私、贩毒、三陪小姐的色情服务,甚至买通黑社会人员制造暴力杀害人,这些也要付出劳动,但对社会整体带来危害,不应该肯定它们创造价值。甚至于宗教,相当部分的老百姓参加宗教活动,这是正常的、允许的、保护的,但宗教活动是否创造价值,牧师创造不创造价值?我觉得不能拓宽到这个地步。
  甚至于借贷资本形成的借贷关系,创造不创造价值?目前,不少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创造价值,但我不很理解。为什么呢?纸币本身既无价值也不会创造价值。没有劳动,没有劳动就不创造价值。人们把货币存入银行,获得利息,不是自己劳动创造的价值,是从别人创造的价值中转让给你的。那么再拓宽到银行的利润,它是银行的存款和贷款的差额收入,是别人创造的价值一部分转让给它的,这个差额当然由劳动创造,但是不是由银行创造的?说是金融关系创造的,不太好说明。还有,教师是不是创造价值?我是大学教师,我愿意我的讲课创造价值。但给学生上课,教师和学生是不是商品关系?我认为不应该把教师和学生看成是商品货币关系。公办学校也主要靠财政拨款,凡是靠财政拨款的,好像不应该看做是创造价值的生产部门,如前所述,党政部门、社会团体、公检法、军队,是政府财政拨款,说明它们自己不能创造价值,否则就不需要政府拨款了。学校分为私立学校和公立学校,公立学校主要靠财政拨款,民办学校主要靠收学生的学费。民办学校的教工是否创造价值?需要探讨。但教育不应完全商业化。我认为,教师和学生不能当成商品关系。师生教学不应是买卖关系,我给你上一次课给多少钱,辅导一次多少钱,完全商业化。还有,说社会科学、理论工作都创造价值,但理论界的观点分歧很大,有的坚持马克思主义,有的要否定马克思主义;有的强调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的否定社会主义,认为资本主义比社会主义好,完全对立的观点,都创造价值吗?有的人还擅长于宣传一些错误的东西,也创造价值吗?所以,是不是一切的精神生产劳动都创造价值,应该进一步研究。很多问题需要讨论。另外,有价值的东西不等于就创造价值,我们去买馒头,馒头有价值,但它自己不创造价值。有些服务有价值,但是不是一切服务都创造价值?买的东西有价值,不等于它创造价值。我觉得,要发展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要发展,而且有些难点我们现在也没有把它说清楚。比如说,土地有好有坏,劳动耕种优等土地比劣等土地生产的产品多,价值也多。那我们社会主义就会碰到这样一个问题,即我们国营的农场,过去的人民公社、生产队,怎么计算劳动报酬?这个职工或者社员被分配到优等土地劳动,那个职工或者社员被分配到劣等土地劳动,产量完全不同,能不能说分配到优等土地劳动的成员所生产的更多的产品和价值全是由他自己劳动创造的,所以应给他报酬多。分配到劣等土地劳动成员生产的产量和价值少,给他的报酬就应该少,能不能这样分配?实践不会是这样。过去记工分,不管你是优等土地还是劣等土地,一般劳动一天都记十个工分,那么怎么说明优等土地产生更多的产品和更多的价值,是由优等土地上劳动创造的?他创造的多为什么不能分配给他多呢?这个问题很难说得很清楚。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劳动价值论怎么样说明我们的现实问题,说明现实问题,就需要发展,就需要思考,有很多空白点需要我们很好地研究。总之,劳动价值论本身还有许多空白点,还有许多需要讨论的地方。
  我把劳动分成四类:一种是物质生产劳动,马克思讲生产劳动主要是物质生产劳动。物质生产劳动又分两类,一种是商品关系中生产价值的物质生产劳动,一种是非商品关系中不生产价值的物质生产劳动。如自然经济中的生产劳动、家务劳动等。属于商品经济的物质生产劳动,既创造财富又创造价值,不是商品关系的劳动,虽然也生产使用价值,也是生产劳动,但不创造价值。原始社会两百多万年中,劳动也生产物质产品,但不知价值为何物。当代家务劳动也创造使用价值,但不是商品关系,不计价值。如果妻子做饭洗衣,丈夫每天付妻子100元,等于从这个口袋移入另一口袋,价值并未增加。因此,要把握价值是商品经济关系。有的物质生产劳动创造价值,有的物质生产劳动不创造价值;第二类是精神生产劳动。马克思主要讲物质生产劳动,因为物质生产部门的资本与雇佣劳动关系最典型地体现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和阶级关系以及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规律。现在精神生产劳动越来越重要了。因此,生产劳动概念应扩展范围,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是精神生产劳动,精神生产劳动有的创造价值,如科技、设计、出版、工艺、美术等方面的劳动。第三类,商业服务劳动;第四类,社会公务劳动,包括党政军、公检法。这些劳动在社会主义下都是必要的,都是很重要的。精神生产劳动和商业服务劳动,可以是创造价值的,也可以是不创造价值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既要坚持又要发展,但是发展过程会碰到很多很多的问题,需要我们很好地来讨论和进一步研究。
  第三,马克思肯定科技劳动创造价值。明确讲过工程师、技术人员、脑力劳动创造价值,马克思讲得很清楚,管理也创造价值,马克思认为资本家管理劳动是两重性的,一是为了剥削工人要管理,二是社会化的生产需要管理。资本家管理社会化生产的劳动也创造价值。马克思肯定管理创造价值,科学劳动创造价值,技术劳动创造价值。不过那个时候主要是强调了劳动创造价值,没有突出科技劳动,管理劳动创造价值,现在我们要突出科技劳动创造价值,管理劳动创造价值。这是我们进一步挖掘和发展马克思已有的东西,把它拓宽。
  第四,改革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这是中央文件的提法。
  我觉得马克思恩格斯他们都是反对教条主义的。同时,他们对未来社会主义设想也提出了科学的见解。我们错误的做法在于对马恩列的社会主义最本质的东西没有很好的把握,后来小平同志讲的社会主义本质在马恩列里面已经有了,小平同志把他挖掘出来了,而且放大了。《共产党宣言》提到,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要掌握生产力,掌握生产资料,而且要“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提高工人的生活水平。一个快速发展生产力,一个改善人民的生活,共同富裕,在马恩列的著作中反复讲过。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中讲,在未来的新社会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又是讲两条,一是快速地发展生产,二是共同富裕。马克思讲,“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与邓小平讲的共同富裕是一回事。恩格斯,列宁都讲了这一问题。列宁讲:“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要把劳动生产率提高得比资本主义更高,社会主义“要使所有劳动者过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社会主义的特点和本质,马恩列的著作里面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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