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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法的公开的斗争要同非法的秘密的斗争相结合

时间:2013-1-8 10:50:27  作者:  来源:中华智库园  查看:1355  评论:0
内容摘要:1.学会武装斗争与和平斗争、公开斗争与秘密斗争相统一的政治科学

1.学会武装斗争与和平斗争、公开斗争与秘密斗争相统一的政治科学

把运动放到广泛的群众基础上去,从关门主义解放出来,公开运动同秘密工作相结合。

《关于战略方针和作战指挥的基本原则》

(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毛泽东文集》第1卷第379页

党内许多干部对于策略问题上的片面观点和由此而来的过左过右的摇摆,必须使他们从历史上和目前党的政策的变化和发展,作全面的统一的了解,方能克服。目前党内的主要危险倾向,仍然是过左的观点在作怪。在国民党统治区域,许多人不能认真地执行荫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的政策,因为他们把国民党的反共政策看得不严重;同时,又有许多人不能执行发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因为他们把国民党简单地看成漆黑一团,表示束手无策。在日本占领区域,也有类似的情形。

《论政策》(一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2卷第765页

必须明白,在日本人与国民党有巩固统治的一切地方(这种地方占全国十分之九以上的区域),绝对不能采取流血的武装斗争形式,而只能采用不流血的和平斗争形式。和平斗争也有两种,一种是合法的公开的斗争,又一种是非法的秘密的斗争,但都是不流血的、不暴动的、非武装的斗争形式,二者统一起来,就是在敌人统治区域的策略路线。

《驳第三次“左”倾路线(节选)》(一九四一年),

《毛泽东文集》第2卷第340页

公开工作之外,还要有秘密工作与之相配合,这就是党的秘密组织工作,群众的秘密组织工作(作为群众公开组织的核心),党派的秘密联合行动,秘密的情报工作,公开组织与公开斗争的事先秘密准备等。没有这一方面的工作,是不能存在于敌人统治区域的,公开工作也失了灵魂。临时中央则不但不愿意进行公开合法工作,也不愿意认真进行秘密工作,凡事爱暴露,爱显劲,爱称英雄,爱在明天早上胜利,结果在三年多的时间内,在敌人统治区域把党闹个精光,一点群众力量也闹个精光。由此看来,临时中央的所谓“各种形式”,只是一句空话,其实他们只有一种形式,就是打、闹、叫,此外一点也没有。他们完全不知道中国的特点是武装斗争与和平斗争的统一,在和平斗争方面,又是公开斗争与秘密斗争的统一。这是极复杂的政治科学的一整套,中国共产党人如不学会这一整套政治科学,是无法胜利的。

《驳第三次“左”倾路线(节选)》(一九四一年),

《毛泽东文集》第2卷第341页

到城市与交通要道工作的方法,应从总结已有经验中取得,并应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去总结经验,将群众中创造的各种好方法普遍化。但应指出.党在内战时期在城市与交通要道的工作方法,一般是错误的,是不能采用的,应该批判这种错误,以免重复。而在抗战以来,各根据地在其附近敌占区与某些小城市进行了极有成效的合法斗争与非法斗争相配合的工作,在某些大城市,也有许多好的工作。在这些工作中,其方法一般是正确的。如果将我们在敌占区与小城市的工作经验,加以适当改造,就可移用于大城市、中等城市和交通要道。各地应用心研究适合每一个地点、每一种群众、当时环境的合法与非法相配合的斗争形式。

《中共中央关于城市工作的指示》(一九四四年六月五日),

《毛泽东文集》第3卷第162—163页

我们还要准备在合法工作中去进攻,利用国会讲坛去进攻,要学会作合法斗争。这对于我们是一个新环境,和北伐、内战、抗日三个时期都不同,因为这是和平时期。我们很需要利用这样一个时期来教育全国人民,来锻炼我们自己。学会了做许多工作,才有能力去搞全国、搞大城市工作。

《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一九四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毛泽东文集》第4卷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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