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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建的文物还是文物吗?

时间:2013-7-15 10:09:09  作者:陈 扬  来源:南方都市报  查看:280  评论:0
内容摘要:文物建筑可移动可异地重建,被强拆了的还可以原样恢复,技术手段的先进令文物建筑的尊严荡然无存。强行拆掉金陵台的开发商被责令原样复建金陵台,其实这并非第一例。为了让历史给现实让路,让有价值的老建筑物给有价格的发展让路,广州在处置老建筑上可谓挖空心思。

文物建筑可移动可异地重建,被强拆了的还可以原样恢复,技术手段的先进令文物建筑的尊严荡然无存。

强行拆掉金陵台的开发商被责令原样复建金陵台,其实这并非第一例。为了让历史给现实让路,让有价值的老建筑物给有价格的发展让路,广州在处置老建筑上可谓挖空心思。   

记忆中最震撼的是2001年8月,广州创造性地进行了国际首例连地基完整平移文物。锦纶会馆在10个千斤顶的动力下,先沿南北向平移80米,然后抬高1.085米,再由西向东平移22米,最后原地旋转一度。俗话说,移山倒海。比移山更夸张的是整体移动文物建筑,广州做到了。传为康有为的祖父所建、康有为曾在此读过书。小蓬仙馆,则成为广东省第一个异地重建的文物的典范6000块散砖异地重建古建筑。文物建筑可移动可异地重建,被强拆“错”了的还可以原样恢复,技术手段的先进令文物建筑的尊严和价值荡然无存,那就没有什么可以成为广州城市发展的拦路虎了。这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   

这使我想起了一部蹩脚的反黑小说中的一个荒唐的情节:一个带黑社会性质的企业的董事会居然发文决定,让一个违规的高管当着诸董事的面砍断自己一根指头,然后火速送往医院做断指再植,同时奖励3万元。当然,这只是小说。假如有人说,因为有断指再植的技术,人类就可以随意斩手指了,这个人一定被视为反人类的疯子,但是在对待城市的文物建筑的态度和处置方式上,不幸的是广州正在这样做。说到底不是技术先进不先进的问题,只是人求财心切。急红了眼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技术的先进只是给想瞌睡的人递了一个枕头。   

广州号称有2200多年历史,老城区里的老建筑本是祖先留给广州的无价之宝。但是老城区又是城市优质资源的集中所在,城市要发展了,老建筑自然而然成为了拦路虎绊脚石。于是左筛右选,老建筑被分为两类,一类是没有保留价值可以拆掉的,一类是有保留价值不能拆的。可以拆的基本就在这几十年间被急吼吼地拆掉了,取而代之的是那些千城一面的新建筑;剩下的不能拆的也因而在劫难逃城中媒体报道,广州中心城区很多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现在都被纳入卖地范围,市内类似“金陵台”的地块就有12宗,更何况那些未被贴上“文物”标签的历史建筑!   

很多人寄希望于即将出台的《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会给“金陵台”们多一重保护,多层砂纸隔层风。窃以为,在广州有历史价值的老建筑已经风烛残年且数量越来越少的现实面前,政府应该明确“保护”的价值取向,应该更加主动地出手保护,而不是像过去那样看似重视实则无为。说实话,如果政府旗帜鲜明立场坚定,“金陵台”事件根本不会发生。一纸“缓拆”令给强拆者留下了作恶的空间。如果明令禁止,事情的结果会完全不同。现在的原地原样重建的决定只是着眼于对开发商的惩罚而不是文物建筑的保护。请问在一块烂地上恢复金陵台的原样有何意义?原样重建后新的金陵台与旧金陵台的相似度如何判定、谁来验收等,对于这些关键性的问题,政府会继续作为吗?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谨以一个类似案例作为今天早茶的结尾,顺便请大家预测一下金陵台原样原址复建的结果。2009年7月,新河浦龟岗大马路江岭下街东侧一带的小洋楼开始逐栋被拆,当拆迁名单中还剩2栋小洋房时,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陆琪等10余文化建筑专家联名上书,呼吁制止。广州市政府叫停了小洋楼的拆迁。2009年9月市规划局决定要复建被拆的其中1幢小洋楼。四年过去了,现在这里仍然是一个停车场,停车每小时5块钱,月保60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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