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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住房政策发布:可租可买可领补贴

时间:2018-7-21 9:31:27  作者:曹 政  来源:北京日报  查看:189  评论:0
内容摘要:人才住房政策,主要是结合“三城一区”及其它国家或本市重点功能区建设,服务保障在京就业创业的人才。

一旦满足各区、园区的人才标准,就可以获得专配政策房、租房补贴等政策支持。昨天,市住建委等部门正式发布《关于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的意见》。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人才住房政策,主要是结合“三城一区”及其它国家或本市重点功能区建设,服务保障在京就业创业的人才。   

三大渠道筹集人才政策房   

这份人才住房政策出台前,已有多区施行过人才公租房等举措。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这份《意见》是对人才住房支持措施的优化统筹,将为各区、园区提供规范指导。   

记者梳理发现,面向人才的住房保障举措主要分为三大类:供应公租房、供应共有产权房、提供租房补贴及购房支持政策。   

房源从何而来?根据《意见》,各区在编制年度政策性住房建设和供应计划时,要确定一定比例的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专项供应。除了新建,还有其它筹集方式:公租房可通过长期租赁集体土地租赁房、收购社会存量住房、改建调剂已有项目等多种方式筹集;共有产权房也可以通过收购剩余政策房筹集。   

如果人才家庭没有申请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而是到市场上租房,也可以获得租房补贴。   

此外,购房政策上也会有一定支持。记者获悉,经市级人才主管部门备案引进的非京籍优秀人才及境外个人(含港澳台居民),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可以购买用于自住的普通商品房,或者申请购买一套共有产权房。   

各区制定人才认定标准   

此次人才住房政策并未统一敲定具体的人才认定标准,这将由各区来严格制定。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新总规明确了各区、园区差异化的功能定位,各区、园区重点发展的产业不同,发展所需的人才类型和层次也不同,所以未对人才标准进行全市统一规定,而由各区、园区综合考虑本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因素制定,并在本区、园区实施政策中予以明确。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易成栋认为,每个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人才标准,并给予人才政策扶持。《意见》不在全市范围内对人才标准作统一规定,尊重各区差异,也是符合北京实际的。   

此外,申请人才住房,也需要符合本市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的一般申请条件。如必须在本市无房或在本市有住房但距离工作单位超过一定距离;属于本市、本区或园区需要的人才;在本区认定的单位就业或签约达到一定年限。另外,各区认定的人才引进行业或单位应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申请共有产权房,除了要符合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还需要满足在本区认定的单位就业或签约达到一定年限等条件。   

人才住房不影响楼市调控   

对于人才住房支持政策的定位,市住建委这位负责人也直言,《意见》按照“租购并举、以租为主;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原则,就近解决人才居住生活需求,聚焦符合条件人才的职住平衡,没有任何投机和投资空间。   

与此同时,人才住房也将实行更为严格的管理。据介绍,在“三城一区”及其它国家或本市重点功能区筹集的房源,面向园区就业符合条件的人才开展专项配租或配售,并在园区内实行封闭管理、循环使用,人才因工作及住房等情况变动,不再符合条件的应当退出。   

以面向人才的共有产权房为例,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代持机构按规定价格回购;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通过市级交换服务平台面向本区或园区符合购买条件的人才家庭出售。   

此外,对于“人才住房政策冲击调控”的传闻,这位负责人也回应,本市将继续实行严格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坚持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人才住房政策不会对调控政策造成影响和冲击。人才住房政策发布:可租可买可领补贴

本报记者 曹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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