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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音像行业积极转型的“荷兰经验”

时间:2018-8-9 11:52:23  作者:杨晓龙  来源:中国文化报  查看:207  评论:0
内容摘要:荷兰音像行业不仅有其经济上的重要性,也在塑造荷兰文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些价值正面临新媒体市场的冲击。

荷兰音像行业不仅有其经济上的重要性,也在塑造荷兰文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些价值正面临新媒体市场的冲击。荷兰教文科部为此要求荷兰文化委员会提交报告,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如何鼓励多元化、高质量的音像内容生产,如何确保生产内容的可获得性,如何在公众中传播、发挥国际交流作用。该报告今年完成,从文化、社会和经济等多角度描绘、分析了荷兰音像行业的发展状况并提出建议,值得我们关注、借鉴。

音像行业受到冲击   

报告认为,荷兰音像行业因市场急剧变化而面临着巨大压力。在短短几年间,媒体使用方式发生了惊人变化,特别是通过互联网接入移动设备的普及,人们虽然观看更多内容,但使用电视越来越少,更多基于在线和移动方式。荷兰的在线媒体消费掌控于少数大型美国公司,如网飞(Netflix)等付费内容平台,以及谷歌、脸书、苹果、亚马逊等“超级平台”。凭借其经济实力,这些公司能够发行受众广泛且高质量的剧集、电影及其他内容,并越来越多地直接介入生产。   

荷兰无论是公共的还是商业的内容提供商,都因国外付费内容平台和“超级平台”的规模增长而萎缩;荷兰电影行业的最大份额掌控在3家外国公司手中,本土电影市场份额不断下降;荷兰公共广播公司及其产品的受众越来越少,商业机会相应减少,政府资助也出现大幅下滑。视听内容如电影和剧集的收入越来越依赖于终端运营商,比如连锁电影院、有线电视运营商,以及付费内容平台和“超级平台”,而它们对荷兰本国内容作品的资助贡献甚微,这危及荷兰音像行业的发展及其公共价值实现。   

保障资金有效投入   

为促进荷兰音像行业的未来发展,荷兰文化委员会提出了若干的建议,其中包括可行的税收方案以保证政策实施资金,比如对所有终端运营商征税,建议的合理税率是2%至5%,同时,税率征收要考虑到某些终端运营商特别是电影院的脆弱性和文化意义;此外,还要制定长期协议,明确制作公司和公共广播公司的角色定位,以实现最优的商业环境。   

荷兰文化委员会建议政府从上述税收中成立基金,资助相关政策议程和项目。考虑到国家在音像行业征税、建立资助机制方面需要建立法律框架和一定的时间,荷兰文化委员会还建议政府每年提供5000万欧元的过桥贷款,这笔贷款待征税动议生效、实施后再偿还给政府。   

在此基础上,呼吁政府机构、相关基金和部门优先考虑以下几个关键点:第一,投资人才发展并考虑到荷兰社会的多样性,把重点放在指挥、编剧和新技术人才上;目前的人才发展举措需要更好地协调,这需要相关教育项目、基金、电影节和公共广播公司之间的持续磋商。第二,鼓励高质量电影、剧集、纪录片和动画,特别是针对儿童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结构性健全荷兰电影制作激励机制,使其覆盖高质量剧集和其他类型文化产品,提升荷兰电影的国际竞争地位。第三,加强电影节的基础平台功能,使其更好地发挥公众拓展、人才开发、教育和宣传作用。   

提高音像行业的组织水平和效用  

要确保公共资金资助的音像产品服务于最广大观众,照顾到社会各个层面、年龄、文化背景、收入或教育水平的人群,并能通过各种形式实现传播和销售,就需要鼓励公共广播公司的合作创新,合作焦点是提供有显著特色的公共内容。鉴于消费者只会为数量有限的点播频道付费,荷兰文化委员会建议基于NLZIET(荷兰本土互联网电视平台)合作开发一个高质量点播频道,并尽可能让荷兰内容提供商参与其中,同时研究制定电影、剧集、纪录片和动画的播放配额体制。   

荷兰文化委员会支持荷兰电影基金转型,使其覆盖更广泛的视听领域。通过国家税收所得,让电影基金承担更多任务,全面提高荷兰音像产品的质量、生产、可获取性和国际宣传能力。荷兰电影基金要做好适应其任务所需的文化、组织和治理准备,其资助项目同样适用于公共和商业媒体,但要防止私人机构获得不合理的大额基金资助。荷兰文化委员会建议给予荷兰公共广播部门发展空间,尽可能取消影响政府和社会资本关系(PPP)的限制,不再进一步削减对公共广播行业的政府支持,让其能够探索创新,实现广播公司和内容创作者的创意合作。此外,借鉴丹麦经验,任命一位“共同代表”或“技术大使”,代表荷兰政府与大型外国媒体和技术组织对话,建立伙伴关系,施加政策影响,发现市场主要趋势,从而协助制定有效的政策。   

当前,传统载体的音像制品已成明日黄花,更多的是互联网和移动技术冲击带来的管理困惑和困难。但实际上,数字化革命只是改变并不是毁灭了音像行业,它在更大范围壮大了音像产业。视听是互联网的重要内容,受众和消费者广泛,不断催生内容产业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其相关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影响力较之于以往更大。我国宜借鉴“荷兰经验”,深刻认识和挖掘音像行业的社会、经济、文化价值,更好地利用PPP模式,在加强国家级跨媒体平台建设的同时,也让商业互联网平台承担公共文化传播的重任,避免出现互联网巨头和国际玩家“赢者通吃”局面;加强公众媒体意识特别是反盗版宣传教育,尊重原创作品和知识产权,激发中国原创音像制品的生产和“走出去”。同时,荷兰拟针对终端运营商征税及其创新性的国家过桥贷款模式,也为我国经常面临的政策资金保障问题提供了有益借鉴。传统音像行业积极转型的“荷兰经验”  

本报驻荷兰特约记者 杨晓龙


标签:音像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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